fbpx

News & Blog

買賣金器也要做盡職審查?

為了協助識別可疑交易及遵從財務行動特別組織的建議,政府就香港法例第615章《打擊洗錢及恐怖分子資金籌集條例》下建立貴金屬及寶石交易商註冊制度,有關制度將於本年度4月1日實行。部分貴金屬及寶石交易商在售賣珠寶手飾甚至名貴手錶時,或與客戶進行交易時必須進行客戶盡職審查,拿取身份證明文件以作登記。

制度簡介

註冊制度分為兩級制,任何人如有意在香港從事貴金屬及寶石業務並進行 12 萬港元或以上非現金交易1,均須向海關關長註冊為 A 類或B 類貴金屬及寶石交易商。

交易金額

所需註冊牌照

12萬港元以下現金或非現金交易

無需註冊

12萬港元或以上非現金交易

A類牌照註冊

12萬港元或以上現金或非現金交易

B類牌照註冊

1交易是以單一次操作執行 或 以有關連的或者看來是有關連的若干次操作執行,如同一單 12 萬港元以上的現金交易,但分開多次付款,亦被視為進行 12 萬港元以上的現金交易。

當B類牌照交易商實際操作時,交易商更需要先採用風險為本作評估客戶的洗錢風險,以及進行客戶盡職審查,並要求客戶提供個人身份證明文件或代表的公司資料,以核實客戶的身分。交易後更需持續監察與客戶的業務,以及備存相關交易紀錄最少5年。如交易商發現或懷疑客戶有及犯罪得益或恐怖分子財產,便需盡快向聯合財富情報組提交可疑交易報告。

非香港貴金屬及寶石交易商
非香港貴金屬及寶石交易商如來港參加珠寶展的參展商,可獲豁免註冊,但仍須於4月1日起就任何在香港進行總額為12萬或以上港元的現金交易後一日內,或在該交易商或代表該交易商行事的人離開香港前,向香港海關提交現金交易報告。

生效日期及過渡期
如上述提及,貴金屬及寶石交易商註冊制度會於本年度4月1日實行。於此日期前已營運的交易商可獲9個月的註冊過渡期,所以有關交易商必須於2023年12月31日前完成註冊。於 2023 年 4 月 1 日後才開始營運的交易商則不設過渡期,需要馬上申請註冊。

註冊費用

 

A類牌照交易商

B類牌照交易商

註冊費用

HKD260 (有效期一年)

HKD1,970 (有效期三年)

HKD650每位適當人選評估費

續期費用

HKD195 (每年)

HKD1,060 (每三年)

HKD650每位適當人選評估費

有意申請註冊的交易商於制度實施後首 9 個月內(即 2023 年 4 月 1 日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提交申請,便可豁免首次註冊的相關費用。

不少從事金器或貴金屬買賣的客人也對這條新設立的條例感到疑惑,認為有關條例會令買賣金器的過程變得煩瑣。然而,推行此制度不但可充分反映香港打擊洗錢和恐怖分子資金籌集的決心,更有效維護香港國際金融中心的聲譽。

仍有疑問? 歡迎與我們的團隊聯繫獲得專業意見!